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30.07.2016 02:36
本文来源: 教育厅
黔教办函〔2016〕119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黔财行〔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通知》明确解答了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今后的报销工作将按此《通知》解答执行。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黔财行〔2016〕37号)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30.07.2016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