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委:发现违法“种房” 中断资金项目

08.10.2014  13:15

    为盯好农村这块“责任田”,自控违拆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贵阳市农委结合“三农”工作做好农村拆违控违工作,如发现该地区存在违法“种房”,则不再提供项目和资金。

    根据要求,贵阳市农委各处室和企事业单位在项目安排和扶贫帮扶工作中,首先要深入了解项目点和帮扶对象的情况,对存在违法“种房”现象并经当地政府核实的,一律不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其中园区办和美丽乡村办要对农业示范园区每个村、美丽乡村每个点的违法“种房”进行清查统计,并保持每周一报。市农委还抽调专人参与由市法制局牵头组织的征地拆迁补偿、农房建设、农房确权、农房档案管理以及控违拆违工作情况调研。

    此外,通过走访、谈话、接举报等方式,市农委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职工参与违法“种房”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家住农村或在农村有房的同志重点关注,并把排查工作延伸至委属企业、市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市美丽乡村建设点,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截至9月底,机关行政处(室)、委属企(事)单位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321人签订了承诺书,并将清查情况在机关内部和网上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调查摸底和接举报情况看,无人参与违法“种房”。(本报记者 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