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出台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04.03.2015  20:28
  近日,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人行、市经信委、市农委联合下发《六盘水市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基金的基数、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扶持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民贸民品发展基金管理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市民宗委。民贸民品企业在承贷银行获得优惠补贴的,由市级民贸民品发展基金直接垫付至各承贷银行,待中央补助资金到位后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