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出台旅游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意见
24.09.2015 22:0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旅游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的特殊性,出台了旅游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意见,意见明确: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例行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要求,把好旅游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销售(制)售和退市关口,严厉查处旅游食品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旅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将旅游景区销售点和地方传统特色食品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重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开展旅游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对于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整改,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对旅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要依法及时进行公布,加大公示曝光力度,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食品经营秩序。
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示栏、广告牌等,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提示,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黑名单”制度,鼓励游客增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在景区入口处、旅游集散中心等明显位置和食品经营场所公示旅游景区(点)食品抽检情况,引导游客理性消费。
(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4.09.20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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