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出台《贵阳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和依法监管能力,近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阳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16〕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是贵阳市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举措。全文共分四个方面、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权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等具体内容。二是建立高效的安全生产法治实施体系。包括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打击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等具体内容。三是构建严密的安全生产法治监督体系。包括依法界定职责权限、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执法效能评估考核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化解等具体内容。四是构建有力的安全监管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地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具体内容。
该《实施意见》涉及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执法工作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保障措施等各个方面,针对性强、措施硬、力度大、可操作性强,量化要求具体、时间节点安排明确,是贵阳市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责编:贵阳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