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市、县可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国土部住建部发文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多项政策四川已实行
3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并提出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及促进用地结构调整、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四方面工作要求。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实际上我省已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取消限购、限价等行政干预政策”、“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探索购买存量房转公租房”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适当“改”套型
立足市场实际需求,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通知》的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今年年初即明确不再对套型建筑面积做统一比例要求,不再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规定,允许开发企业建设满足各类市场需求的住房。
符合条件的存量房可转为公租房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市、县可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并完善配套用地手续。
据悉,我省早已开始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今年力争货币安置比例由目前的8.24%提高到40%。同时,今年年初我省提出将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转为公租房,“政府将尝试通过买或租赁市场上的新房或二手房,来提供公租房,而不仅仅靠新建。”相关人士表示,这种方式将省去老百姓等待建新房的时间,速度更快;房源也将更为多样,满足更多老百姓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消化市场上存量住房。实际上,按照今年“百万安居工程”计划,我省确定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危旧房棚户区36万套(户)。其中,新开工保障性住房5万套,新建数量较往年有所减少。
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用途可“变”
根据《通知》,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
据悉,我省利用房地产市场变化期,着力推动房地产行业结构调整和住房产品升级,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拓展旅游文化、老年地产领域。并大力促进房地产产品升级,倡导绿色住宅,推广成品住宅,加快住宅产业化。 华西都市报记者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