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圆满完成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

17.08.2014  01:20

7月16日至8月8日,六盘水市商务和粮食局按照省粮食局的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

为搞好此次清查,市商务和粮食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市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世雄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储备管理科、财务科、调控科、综合科、执法支队等有关科室为成员。各县(特区、区)粮食行政主管局也相应成立了粮食仓库清查领导小组。各级清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对粮食仓库清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7月16日至31日,各县、区粮食主管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按照“有仓必到、查必彻底、仓必装粮”的要求开展县级自查,逐库点、逐仓房,逐一清查,认真填写了《未用于装粮的粮仓情况专项清查基础表》、《未用于装粮的粮仓情况专项清查登统表》、《未用于装粮的粮仓情况专项清查汇总表》。8月1日至8日,市商务和粮食局开展市级普查,制定了普查方案,由分管领导带队,储备管理科、财务科、调控科等科室人员参加,采取听取自查阶段情况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库点普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工作有序、有力,确保市级普查符合省粮食局的要求,做到普查到位、措施到位。

针对本次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清查小组及时进行梳理,分轻重缓急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清查小组要求,对完好粮仓挪作他用的仓容,务于2014年8月15日前收回;对需维修的粮仓,结合“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认真规划,列出维修改造时间表,多渠道争取资金,恢复其储粮性能;对已无法有效利用的死角仓和待报废仓进行单独反映,不再列入有效仓容统计之中。(六盘水商务和粮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