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民宗委三举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3.07.2015  18:0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遵义市民宗委进一步深化市情认识,立足遵义实际,提出了3条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 紧紧抓住少数民族地区同步小康这个核心不放松。牢牢把握国家政策,充分抓住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实施等战略机遇,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视察贵州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地把党的民族政策和党对少数民族的关怀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十三五”期间将仡佬族列入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增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内生动力;精确掌握发展动态,按照精准识别要求,及时收集全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分析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优势、机遇、挑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对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施策,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细管理,确保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如期实现脱贫;积极推动部门联动,协调采取集团帮扶等扶贫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确保对民族地区的投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为推进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小康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二是 紧紧抓住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这个重点不放松。切实抓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挖掘整理,积极弘扬民族文化中勤劳勇敢、敬畏自然、开放包容的优秀民族精神,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价值,大力推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民族文化浓郁的务川、道真等地建设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鼓励和扶持反映少数民族文明生活的现实题材影视作品创作生产,力争推出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浪潮中做足多彩共生、和谐共处的“彩色”文章,努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三是 紧紧抓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这个关键不放松。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的教育。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融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军营、村寨的经常性思想教育中,引导全市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按照《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要求,在全市“十二五”期间创建的15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把少数民族地区整体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进而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精准掌握全市民族团结和睦指数,定期研判全市民族关系状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为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营造团结稳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