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阳市民宗委高度重视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发挥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宗教健康和谐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宗教团体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广泛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宗教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大局意识。全市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10余场次,参训人数1000多人。指导、协助佛教、基督教市级宗教团体先后顺利换届,一批年轻宗教界代表人士进入团体班子,实现新老交替。 二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宗教团体事务。积极引导各宗教团体依法规范内部管理,以国家《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各项教务;注重从宗教工作实际出发,丰富学习载体,引导宗教界知法、守法、用法。三是鼓励宗教界担当社会责任。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深入挖掘宗教经典和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作出符合时代要求、易于被信教群众接受的新阐释,同时,结合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指导和鼓励宗教界在服务社会方面不断深化内涵、创新服务形式,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仅2014年来,全市宗教界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捐款捐物达160余万元。四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宗教团体建设工作的重视,将市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强化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后备人才的补充调整;进一步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