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水务局依法查处一起违法取水案

28.09.2015  11:14

      为有效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近日,兴义市水务局在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及时查处一起违法取水案。

      9月25日,接群众电话举报,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立即赶到延安路三巷现场。经调查,该取水点为当地老百姓原饮用水井,现已未用,某洗车服务有限公司为节省成本,在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前提下,擅自使用水泵将井水抽取,用管道将水输送至洗车场洗车,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和《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城区地下取水的通告》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9条第一款之规定,市水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2015年10月15日前自行撤除抽水设备及管道。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一定撤除,不再违法取水,市水政监察大队届时将进行回查监督,确保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兴义市水务局 张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