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医陈冶秋:为看真相,距离尸体不到两厘米
人物档案
法医陈冶秋让证据开口说话
9年处置673具尸体
陈冶秋(右一),34岁,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法医。曾荣获全省执法示范岗位标兵、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法医陈冶秋始终战斗在法医工作第一线,他以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对执法的公正追求,科学鉴证,还原真相,妥善处置水中尸体673具,为500余名逝者找到家人,被誉为“让证据开口说话的法医”。
水上法医的工作现场集中在江滩、水面和芦苇丛,90%的尸体高度腐败。陈冶秋可以在齐膝深的淤泥中徒步行走七八里地;可以不戴口罩,贴近观察高度腐败的尸体。9年来,他的足迹遍及南京每一片水域。
在草场门桥附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里,犯罪嫌疑人将出生仅3天的孙女扔进秦淮河。陈冶秋连续奋战7天,最终找到尸体,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2011年,南京栖霞区某船厂发生农民工非正常死亡事故。调查死因过程中,陈冶秋凭着法医工作者特有的职业敏感,排除家属胡搅蛮缠的干扰,连续8次查验尸体,最终确定真正死因,还原了事实真相。
每一次运送尸体,陈治秋都会提醒同事轻抬轻放,逝者也有尊严;每一次解剖完尸体,他都要重新缝合清洗切口;每一次和死者家属交谈,他都避免用“尸体”二字,而是改用遗体。
2012年春节,在处置一具已经白骨化的尸体时,陈冶秋从泥沙中提取了一枚玉佩,最终寻找到死者家属。以为找寻无望,已经设立了衣冠冢的家属前来辨认,看到玉佩后,十分感谢陈冶秋弥补了他们遗憾。
陈冶秋以年轻人独有的满腔热血,孜孜不倦地在法医之路上探索耕耘。2011年,他总结出“四勤四促”工作法;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岗位”;2013年,他组织编写的《非正常死亡、未知名尸体处置手册》,成为基层民警执法工作操作指南。
记者刘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