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环保法庭全力维护赤水河生态环境
30.03.2015 16:13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30日电 自201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来,仁怀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以实行“三审合一”的办案模式,对在仁怀市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相关执行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受案管辖范围扩大到毕节市行政区划所辖的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赫章县、纳雍县及遵义市行政区划所辖赤水市、桐梓县、习水县涉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在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工作上,该市环保法庭采取禁止令制度,对侵权者污染行为进行强制禁止,一旦发出立即生效,第一时间遏制违法排污行为;采取巡回审理制度,赤水河在贵州段的司法管辖主要是仁怀法院环保法庭。环保法庭审判人员主动上门审案、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把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
采取动态通报制度,环保法庭根据办案情况,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法律允许公开的案件情况,通过会议联系制度通报案件情况,为指导有关生态环保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发挥积极指导作用;采取生态修复制度,在环境侵权的案件和刑事犯罪的打击中,有针对性地对部分行为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适用生态修复制度,责令行为人采取措施进行生态修复。(陈飞 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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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