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市监局五条措施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19.08.2016  22:34

               

 

  近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发现,我县辖区内发现有涉嫌网络虚假违法广告11件,目前案件已交由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全局主要采取五条措施开展工作。 一是 坚持依法规范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户外广告登记取消登记,发布户外广告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禁发布违法广告。提高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守法经营意识,引导他们合法经营。 二是 配合食药、宣传、新闻出版、卫生等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开展联合整治,对检查发现、投诉举报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特别是配合食药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严厉查办各类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配合网信办开展好“清朗”行动,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及时清理含有违法违规及违背社会公德信息的广告,加大查处力度。 三是 加强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的业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履行广告审查职责,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做到依法经营。 四是 发挥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宣传、卫计委、公安、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县联席会议机制,巩固和健全联席会议体系架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充分利用各自监管的职能和手段,积极履职、在全县形成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是 整治时间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7月30日。重点整治高速公路沿线、景区、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户外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加大执法力度,严查:1、未经前置部门审批或广告批准文件已过有效期以及篡改审批内容,非法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的;2、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宣传疗效、保证治愈率,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的;3、使用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发布普通食品广告的;4、以赠书(领书)为名,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广告的;5、无金融许可证或未按金融许可证内容发布的投融资、理财类广告;6、提供相关链接内容、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进行投资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以及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7、不具有旅游服务经营资格变相发布旅游服务广告,内容不真实,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旅游服务广告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