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13.05.2015 17:03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13日电 为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福泉市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程。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前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吸纳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大领域50余名专业人才作为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前咨询专家库人员,在重点决策部署、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中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审查。同时,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提升政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成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制定出台《福泉市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大行政决策过程的必经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切实减小重大决策的社会风险,减少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了《福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及时纠正调整不合理、不科学的行政决策,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决策过错责任倒查机制,逐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助推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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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5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