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第二代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生活救助、福利待遇等优惠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近年来,涉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陆续出台,残疾人证的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近日,遵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二代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残疾人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理事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发现并研究残疾人证办理核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鉴定及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加强对具体经办人员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办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职责清楚,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严禁标准忽紧忽松,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鉴定机构的督促指导,强化对残疾检测定点医疗机构、主检医师的业务要求,督促其严格掌握鉴定标准,坚持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擅自放宽评残标准等情况发生;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一是严格鉴定标准,把握政策原则。在核发管理残疾人证过程中,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格评定标准,特别是对重度(一、二级)残疾人评定要按照程序严格把关,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向残疾人收取办证工本费、办证事务费和其他搭车乱收费的情况,由残联办证业务人员目测直接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不得收取残疾评定费用,三是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保密制度。要严格规范办证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放宽标准和简化检查程序,严禁医学鉴定人员、残联工作人员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出具符合标准的鉴定意见而办理残疾人证,严禁因人情关系等因素为申请人提升等级,杜绝办理不符合残疾标准和程序的假、冒、伪证和人情证,同时对申领人公民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