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市长自杀看法国式反腐:媒体监督力度大
【环球时报驻法国特约记者姚蒙】法国最近发生一起引发轰动的腐败案:法国名城图尔的前市长、社会党参议员让·杰曼涉嫌利用职权“同谋非法牟利”“挪用公款”,因不堪舆论压力,在庭审之日饮弹自尽。其实,法庭的重点并不是杰曼,而是他雇的台湾女子韩丽芳。韩曾是杰曼的“情人”,这让案子有点复杂,但法国法律对这样的男女关系从不深究。而该案所涉95万欧元营业额(除去许多开支才是净收入),与中国一些贪官动辄涉千万元人民币巨款相比是小巫见大巫。
该案源头是法国媒体2011年爆料韩丽芳身兼公私两个职务,有侵吞公款之嫌,最后司法调查展开,矛头指向杰曼。《环球时报》记者询问法国司法界与政府人士,他们一致认为,杰曼是否有罪,应以法庭最后审判结果为准。但涉贪事情传出,当事者形象肯定受损,这直接导致杰曼在省议会选举中败北。
法国最高法院副总检察长夏普内尔对《环球时报》记者说,相比中国等国,法国的贪腐案件很少:一年大的案子不超过10起,小案子不超过50起。所谓大,是涉及的官员地位高。他还说,法国贪腐案的一个特点是地方官员违法现象多,原因在于地方官员是民间直选,有的对相关法律不熟悉。
夏普内尔举例说:一个小城市市长通过招标选定一家企业修路,后来市长女儿找工作不顺利,于是向该公司求情雇用他女儿。而这就构成违法:利用公权力或影响力来为自己家人牟利。到预审时,该市长才恍然大悟。
夏普内尔认为,法国贪腐案相对少有几个原因:一是媒体监督力度大,记者无孔不入。虽然有时会伤及无辜,但对有意违法者是一个巨大震慑。二是公权力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尤其在经济领域,一般是市场主导,公权力直接介入的情况非常少。三是执法严格,在三权分立的一系列原则下,一旦有人提出起诉、投诉,就可以立案调查。
谈及中国反贪反腐,法国司法界一名人士向记者表示,反腐是中国领导层的英明举措,有助于市场透明、效率以及资源的更佳配置,有助于团结民众。他同时建议在体制改革方面进一步限制公权力对市场经济的直接介入,在有重大经济利益的项目上强化高层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