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15平台:交通工具和电信服务投诉居榜首

16.03.2018  17:11

    新华网贵阳3月16日电(记者蒋成)记者从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贵州省工商管理部门依托12315投诉举报信息化网络平台,受理投诉17632件,其中,交通工具和电信服务分别列商品类消费投诉和服务类消费投诉榜首。

    商品类消费投诉为1014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57.51%,仍是整个投诉的重点。其中,交通工具、其他商品和通讯产品分别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三名。

    “交通工具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等方面。”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诉的问题主要有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还定(订)金却不兑现,汽车合格证不予发放致使无法上牌照等。

    服务类消费投诉为749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案件的42.49%。其中,电信服务类投诉案件为1512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0.18%,排名第一。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消费者对服务领域,特别是信息化服务的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电信服务,由于消费基数大,历年来都是消费者投诉焦点。

    据统计,2017年,贵州12315平台共记录消费者来电、来函等143334件。其中,投诉17632件,占来电总数的12.3%,涉及争议金额1800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71万元。

    从投诉涉及金额来看,挽回经济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比有大幅增长,增幅达到73.74%。其中,500元以下的小额投诉共受理13141件,占投诉总量74.53%。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额投诉共受理203件,占投诉总量的1.54%,比重虽小,却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值得引起关注。

    消费者来电、来函中,咨询118937件,占受理总量的82.98%,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8.55%。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蔡东认为,咨询逐年小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在于消费者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12315诉求处理能力逐步提升和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责任编辑: 邓娴 刘菲]
贵州12315:交通工具类和电信服务类投诉占榜首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