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森林公安局成功规劝两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10.2014  13:10
 

黔南州平塘县森林公安局以“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为契机,国庆期间放弃休息时间,全力投入到追逃工作中。近日,成功规劝两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今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谭某与同组村民周某购买位于平塘县塘边镇新店村沟边组大坡(小地名)的一幅山林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9月份擅自雇请工人进行砍伐。经林业技术人员勘测,所砍伐的马尾松林木折合活立木蓄积25.07立方米。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谭某潜逃。为使犯罪嫌疑人及时归案接受法律的制裁,平塘县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多次深入其家中,耐心做其家属思想工作,积极规劝谭某早日投案自首。在政策的感召下,犯罪嫌疑人谭某于10月8日到平塘县森林公安局自首。

今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杨某与掌布镇开花寨村泡木冲组潘某购买位于该组高坡(小地名)的一幅山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进行砍伐。经林业技术人员勘测,所砍伐的马尾松林木折合活立木蓄积为31.75立方米,折合原木材积19.62立方米。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潜逃,经民警多次作其家属工作后,于10月10日主动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