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省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和2017年省民政厅随机抽查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5月中下旬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省性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
一、抽查对象时间
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从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30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名单附后)。检查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31日。
二、抽查人员组成
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从省民政厅执法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4名,组成2个组开展检查。
三、抽查内容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近两年来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四、抽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被抽查社会组织收到抽查通知后,应按照检查内容准备有关材料,于2017年5月31日前提交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现场检查。抽查人员上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要求现场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
五、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抽查内容、被抽查社
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贵州省民政厅网站、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被抽查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有逾期未提供书面检查相关材料或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结果应用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
织依法查处。具体按如下处理:
(一)书面检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发现社会组织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开展调查。
(二)现场检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限期整改;
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15日内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贵州省民政厅网站、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将抽查结果进行公开。
联系电话:0851-86820556
联系人:沈辉
附件:2017年上半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2017年5月9日
2017年上半年贵州省民政厅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 |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贵州省德胜药物研究院 |
2 | 贵州省粮食经济学会 |
3 | 贵州省鹏图滑翔伞运动俱乐部 |
4 | 贵州省黔山书画院 |
5 | 贵州省工业与知识经济联合会 |
6 |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
7 |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
8 | 贵州省保健科技协会 |
9 | 贵州省游泳协会 |
10 | 贵州省继续教育协会 |
11 | 贵州省土家学研究会 |
12 | 贵州省银行业协会 |
13 | 贵州省节能减排研究会 |
14 | 贵州省读书援助协会 |
15 | 贵州省浙江总商会 |
16 | 贵州省收藏家协会 |
17 | 贵州省舞台美术学会 |
18 | 贵州省奢哲彝族文化研究院 |
19 | 贵州省安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20 | 贵州省康福营养与健康研究院 |
21 | 贵州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
22 | 贵州益铭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所 |
23 | 贵州科园技术学校 |
24 | 贵州省钱币学会 |
25 | 贵州乾通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
26 | 贵州省阳光户外青少年俱乐部 |
27 | 贵州省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
28 |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
29 | 贵州省反邪教协会 |
30 | 贵州省老龄产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