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2017年下半年社会组织随机抽查情况公告

21.12.2017  18:23

为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其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43 号)和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省民政厅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并委托贵州中瑞鸿翔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财务检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0 家、执法人员4名(名单附后),其中社会团体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4 家、基金会 2 家。10月24日至11月10日,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贵州省医学会等8家社会组织,通过听、察、看、访、谈等进行实地检查,8家提交了书面材料,会计师事务所10月23日至11月7日,对贵州省公路学会等 15 家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财务检查。通过此次抽查,我们发现,被抽查社会组织总体上能够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初步建立起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办理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对会员或社会服务开展活动较好,对会员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其中,贵州省公路学会规章制度完整、内部治理程序完善、财务开支规范、开展活动良好。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和审计,发现一些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内部治理、规章制度、财务收支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年度检查情况。大部分社会组织能够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年检,但也有部分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六盘水市老年基金会、贵州省测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贵州昌泰食品研究所连续多年未参加年检。

整改措施:六盘水市老年基金会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处罚;贵州省测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贵州昌泰食品研究所连续3年未参加年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二是财务情况。贵州省针灸学会未建立财务制度;贵州省老年摄影学会、贵州省化学化工学会、贵州省抗癫痫协会、贵州博大科技学校、贵州省学海青少年科技普及中心等单位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贵州省兴黔生态农业研究院存在现金日记账出现漏登情况,与库存现金明细账不相符;贵州省医学会票据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制度,没有专门的稽核人员;贵州省广西商会会费收取不规范,收入存在通过会计的个人账户缴存至商会对公账户的情况。

整改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重大事项。贵州省医学会未建立重大开支集体决策机制;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合同签署不严谨;贵州青年法学会、贵州省知识产权协会成立以来开展活动不正常。

整改措施: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


2017年12月19日


      2017年下半年社会组织随机检查对象抽查名单

序号检查对象名称
1贵州省兴黔生态农业研究院
2六盘水市老年基金会
3贵州省测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4贵州省老年摄影学会
5贵州博大科技学校
6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7贵州昌泰食品研究所
8贵州省医学会
9贵州省抗癫痫协会
10贵州省学海青少年科技普及中心
11贵州省针灸学会
12贵州省广西商会
13贵州省知识产权协会
14贵州省公路学会
15贵州省植物学会
16贵州省化学化工学会
17贵州省福建总商会
18贵州省仡佬学会
19贵州省青年法学会
20贵州省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