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召开2017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和廉政教育会议

30.09.2017  23:44
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召开2017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和廉政教育会议 - 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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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全局职工安全出行,做好单位安全及应急保障工作,2017年9月29日下午,省环境监察局召开2017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和廉洁教育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巡视员叶宏树同志主持,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国庆、中秋将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省纪委公布“四风”举办渠道》、驻厅纪检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放假期间省环保科技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部禁酒的规定》精神,进一步重申和强调了政治规矩及纪律要求。

  局党委书记、局长田获同志就如何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及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开展节前安全和廉政教育,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举措,也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内容,更是关键时间节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要求。他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倡导良好风尚,坚持节俭廉洁过节。他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对分管处室和本处室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思想深处筑牢廉政防线,对发现的问题早告诫、早提醒;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管好自己,坚决抵制公款宴请、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作好表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注意自身安全。节日期间到岗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电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问题要及时处理,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保持通讯畅通,对出现重要政务工作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局领导及省厅带班领导,节日期间外出走亲访友要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