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物局召开2015年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会
2015年11月2日,贵州省文物局在贵阳召开了全省国保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会。贵州省文化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许明,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红光,省住建厅副厅长杨跃光,省文物局副巡视员张安琪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省文物局副局长陈华主持会议,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贵州省10个国保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负责人,相关市(州)文物局长,县(区)分管领导及文化文物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许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文化文物部门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面做出的成绩。她指出: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首先要有正确的价值判断,从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其次要思考做什么,确定好目标;然后解决怎么做的方法问题。她强调: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贵州各民族的美丽乡愁,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更是多彩贵州充满内涵的名片,保护好传统村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红光在讲话中回顾了贵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历程以及贵州文物部门多年来作出的不懈努力,对国保省保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落实主体责任;文物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注重优秀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二是要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加强部门间协调,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项目实施。三是要打破原有体制机制束缚,结合精准扶贫,创新方法、多措并举,以文化遗产保护和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为重要切入点,深入挖掘村寨文化特色和传统手工技艺,通过生态农产品、传统手工艺产品、高端乡村文化旅游等传统特色产业的开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的指导要求,实现贵州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会上,贵州省文物局结合工作实际,对首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结项前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对第二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工作实施阶段的19项主要任务进行了安排,要求确保首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顺利结项验收及第二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工程按时开工;首批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单位及驻村专家进行了交流发言。
(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