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传达学习贯彻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

03.02.2015  10:44
        2月2日,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厅领导及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杨瑞安对全会召开情况和省委书记赵克志、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厅党组书记、厅长丁治学就贯彻落实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抓好2015年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丁治学厅长指出:赵克志书记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贯彻了中央精神,完全符合贵州实际,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为我们开展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把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列入2015年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与时俱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为前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常学常新,活学活用,提升方向感,增强坚定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高度一致、始终一致。
        二要以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根本。要抓住政治纪律这“一个根本”,认真对照中央“七个有之”、省委“十个严禁”进行整改,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坚决防止“七个有之”,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三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厅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支持驻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根据部、省要求,制定贵州省民政厅党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驻厅纪检组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第一责任,共同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四要以反腐败、转作风为重点,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绝不顶风违纪,要更加严格地管好自己、管好班子成员、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将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部、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持之以恒地抓好“四风”整治,成立厅“慵、懒、慢、浮、贪”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活动,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要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开展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生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持续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扎实开展低保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确保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增幅10%以上;对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对民政服务对象切实做到情况明,对各级资金匹配和使用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使用管理规范。将民政项目建设全面纳入系统管理,对各项改革实行挂单对账,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民政政策受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