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

19.08.2016  22:32

  黔教办体〔2016〕112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名单的通知》(教体艺〔2016〕1号)精神,我省贵阳市南明区青山小学等134所中小学校被教育部认定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现将2016年我省特色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在2015年231所特色学校的建设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制定对本地区特色学校,试点区(贵阳市观山湖区)的管理、建设和支持可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找准方向,大胆探索,细化政策和条件保障措施。在师资培训、场地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和督促特色学校按照《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及相关要求,扎实开展足球教学、训练及竞赛活动。加大对特色学校校级班际联赛竞赛平台搭建,继续开展和完善县级、市级校园足球联赛竞赛机制,鼓励社会体育力量参与特色学校课余训练、竞赛组织,为校园足球改革与发展创造更多经验。
  
  二、特色学校要成立校长领导下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校园足球工作机构,形成班班有球队的足球特色学校格局,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体育年度工作计划,完善足球教学、训练、竞赛、大课间活动及相关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设立体育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校园足球工作的正常开展。抓好体育师资建设,保证至少有一名足球教师,暂时不能配齐的学校要通过外聘、走教等形式落实足球师资。
  
  三、特色学校必须开设足球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足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内容,每周安排一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高中阶段学校要开设足球选修课。将足球纳入大课间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内容,保证学生经常性参与足球活动并掌握相应的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开发校本课程,编制校本教材,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足球教学和课外活动。积极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其他学科教学融入足球运动元素,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努力培育校园足球文化。
  
  四、特色学校要在抓好普及足球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足球课余训练。小学三年级以上建有班级、年级代表队或兴趣小组,学校建有校级男、女足球代表队,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足球活动要求。精心制定系统的、科学的与学龄阶段身体生长发育相适应的训练计划,常年开展课余足球训练,注重提高足球运动对广大学生的吸引力,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安全、医疗等应急方案。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为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活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家长(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五、特色学校要积极探索校园足球竞赛活动形式,不断完善校内足球竞赛制度、逐步形成有学校稳定的、特色的校园足球赛制。在竞赛活动内容设计上应因地制宜,切合学校实际。具备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开展相对规范的5人制、8人制、11人制比赛,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学生进行足球技能展示和蕴含足球元素的游戏或集体表演活动,形成良好的校园足球文化发展氛围。通过各类足球竞赛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校园足球的热情,培养学生对足球运动的兴趣爱好,掌握基本的足球技能。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校园足球工作调研,查找每所特色学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逐一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和相关政策措施建议,为我省校园足球发展科学决策和规划编制以及后续特色学校遴选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贵阳市观山湖区要加强统筹,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体制,充分发挥试点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成为我省校园足球推广普及的示范,为我省校园足球改革与发展创造和积累经验。省教育厅从2016年起,已经把特色学校和试点区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将启动退出机制,取消命名并予通报。
  
   附件:贵州省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