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召开2016年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11.03.2016  14:57






3月10日,省林业厅召开2016年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安排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金小麒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组组长高鄄宁作工作报告,杨洪俊副厅长主持会议。在家厅领导,九个市州林业局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厅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9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林业系统要紧跟林业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反腐倡廉新要求;领会“两个责任”新内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探索党内监督新途径,确保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要加强督促检查,力求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突出制度建设,力求在预防机制上有新举措;强化宣传教育,力求在治本抓源上有新拓展;注重民生为本,力求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亮点;加大惩腐力度,力求在案件查办效果上有新突破;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高。

会议要求,全省林业系统要列明清单理清责任,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要理清“责任清单”。严格按照省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进一步理清责任事项。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党组织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带头检查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支持帮助纪检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林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应用巡视、督查、约谈、问责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二是要理清“考核清单”。要明确领导干部考核事项,对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不认真执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按照规定进行追究。三是要理清“追责清单”。 全省林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隐患清除于未生之时,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林业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