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是省卫生计生委所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定编30人,现有在职职工21人,缺编数9。承担了省医药卫生学会日常工作,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医学科技杂志、继续医学教育及培训、医学科学知识普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20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贵阳市市北路51号3楼303办公室)。
打印《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现场确认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附件要求提供。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时方能开考,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计生委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及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告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网站( http://www.gzrenkou.gov.cn )和贵州省医学会网站( http://www.gzma.org )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时间另行通知)到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公布在省卫生计生委及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对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面试。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贵州省医学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 )和卫生计生委网站( http://www.gzrenkou.gov.cn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本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未定事宜,由省卫生计生委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表:
1. 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贵州省医药卫生学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