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水平,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按照发布方案、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39人;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15人;
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39人;
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39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2人;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交通技术中心)3人;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省路网中心)4人。
以上合计141人。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可通过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询。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职称、专业和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www.gzpta.gov.cn )报名。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研究生招聘职位,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方案范围实际参加考试考生笔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5日9:00—10月18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网上资格初审。2014年10月15日9:00—10月19日17:00,各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之内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资格报名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10月15日9:00—10月19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0月15 日9:00—2014年10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4年11月3日9:00—11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6831733、6810676。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贵阳市(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省交通运输厅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原所在单位证明。
(5)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www.gzrs.gov.cn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进行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厅及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联系及监督电话: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851—8133629;监督电话:0851—8133665。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0851—8133399; 监督电话:0851—8133665。
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0851—5955545。
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0851—5955545。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0851—6831706。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交通技术中心):0851—6521993。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省路网中心):0851—5280891。
主管部门联系及监督电话: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851—5954738; 监察室:0851—5992144。
附件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报名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0月9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
贵阳11:19 09.10.2014 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