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2015年军队和国防生院校招生工作细则

30.05.2015  12:49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和国防生院校有40所,计划招生541名

报考军校 这些事项要注意

    昨日,省军区向社会发布2015年我省军队和国防生院校招生工作细则。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共有40所,计划招生541名。其中,军队院校17所,计划招生427名;国防生院校23所,计划招生114名(各院校的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 政治考核6月30日前完成

  据了解,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5年8月31日),未婚。

  考生的政治条件是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政治考核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相关规定执行。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式样),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发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及县级人民武装部。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填报个人信息后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

  县级人民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政治考核应在6月30日前完成。

  政治考核结论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

   ■ 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

  省招生考试院按各类院校招生计划(分性别)的3倍确定各招生院校面试体检控制线,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负责通知上线考生到第四十四医院(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面试,面试按地区分批次进行。

  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

  军队和国防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远程网上录取。依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各招生院校录取投档,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及军检、面试情况,并区分男、女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新生,在3个月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招收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国防生在15天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签定《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后,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学员毕业后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工作,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老师、考生及家长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和举报:(0851)85959698(省招生考试院)、(0851)85780303(省军区招生办)(记者 左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