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环保局多举措推进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2016年黎平县环保局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上花大力气下硬功夫,多措施并举,确保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起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该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实施好环境建设项目。成立了黎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将项目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的身上,并与相关乡镇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协议书》,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范畴,层层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强化资金、项目管理。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黎平县环境保护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细则》,明确提出环保项目实行报账制、公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必须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为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实现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做到按月督查,按季通报进展情况,通过建立项目监管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了项目的有序推进。
四是有效整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财政厅的要求,做好资金、项目配套工作,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积极筹措配套资金,通过财政支持、整合项目、一事一议等多种方式落实配套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聚集效应。
五是注重长效管理。项目建成后,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是关键,因此抓好长效管理成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该县已着手开展了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制定长效管理的机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基层农村环境保护理事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
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深入开展环境知识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六进”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大局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全民参与的环境整治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