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关于印发2014年助学贷款工作重点的通知

12.06.2014  12:56

  黔教助发〔2014〕167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事务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普通高校:


  我省2013年发放助学贷款共9.3亿元,获贷学生17.36万人。预计今年申请贷款人数将达到19万人、贷款金额约10亿元;全年将有30万份贷款合同进入自付利息偿还期,需要回收的贷款本息达6400万元。为切实做好2014年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保证此项民生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各地教育局和普通高校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贷款政策和诚信教育宣传力度


  各县教育局要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当地电视、报纸、中学、社区等渠道、发送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使贷款学生能充分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贷款程序、还款要求及支付宝的使用方法等。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国开行”)将统一印制宣传资料供各地发放。


  今年将有大量贷款学生毕业进入自付利息阶段,各高校要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一是邀请县资助中心人员参加,加大诚信教育力度,扩大诚信讲座范围。二是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违约情况纳入高校考核范围,保证高校认真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各市县资助中心要主动与高校联系,采取地方资助中心与高校“帮扶结对”方式,联合在各市县组织各种诚信教育活动,还应深入各高中开展诚信教育。今年我省下半年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大型活动。


  二、统筹安排,按期完成贷款受理发放工作


  (一)贷款学生申请条件


  1、生源地助学贷款。本年生源地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应做到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漏贷,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一个也不能贷。我省普通高校大学新生原则上在高中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里的,并且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户籍地在本县区的在本地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才能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对于有特殊情况(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等)的学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才能申请贷款。


  对于高校预科班的学生,各县教育局不能予以贷款;各高校在办理电子回执时,也不能予以确认,一旦发现预科班学生获得贷款的,将追究县市、高校责任。


  2、高校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对象为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在我省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省外学生,同时申贷手续增加贷款学生亲属调查环节,原则上为贷款学生父母,学生办理贷款必须提交由亲属所在地盖章确认的“贵州省高校助学贷款贫困学生亲属联系表”2份,联系表高校需备案归档。(附件1)


  (二)平稳有序开展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贷款受理高峰时,各县教育局按“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组织学生分批、分阶段办理,采取多种手段进行错峰受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在贷款学生排队等候过程中,将借款合同、宣传资料发至学生手中,让其认真阅读,确保贷款学生及家长签订借款合同时清楚了解合同各项条款。


  (三) 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县教育局一是在受理前,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周密考虑申贷过程中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群体性事件,预先设计解决方案;二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妥善处理解决;三是设立1至2名助学贷款受理期间应急联络人,并将其信息表(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州地教育局,市(州)教育局于7月1日前报送至省资助办。电子版报送至: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四)贷款受理工作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前,核对关键信息。合同签订前,共同借款人必须与贷款申请表一致,不得临时更换借款人。对身份证号码、姓名、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重点确保贴息截止日准确无误。针对贷款学生地址,严格按标准地址填写规则“省-地-市(县)-街道、村组”填写,不得漏填、重复填写,数据录入准确率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


  2、建立合同签订复核机制。合同签订后,各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必须复核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避免出现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未签字、未按手印的情况,同时县资助中心或教育局作为合同丙方,必须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五)2014年助学贷款申贷工作时间安排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7日至10月3日,回执录入截止日为10月12日。对于10月12日以后高校还未办理电子回执的学生,视为贷款学生放弃贷款。


  2、各县(市、区、特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县区)教育局于10月13日前将本辖区内借款学生回执在系统中确认完毕后,在系统内完成申请汇总,导出《贵州省县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申请汇总表》,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同时纸质件加盖公章送至所属市(州)资助中心。


  3、各市(州)资助中心对辖区内县区上报的汇总表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填报《贵州省市(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表》(附件3),于10月15日前报省资助办。


  4、省资助办于10月16日前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导出《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以县为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随同各县汇总表报开行省分行审批。


  三、高度重视,加强贷款管理和催还贷款工作


  (一)保证资助中心人员、工作经费充足


  各县教育局必须保证资助中心至少有三名专职工作人员(累计贷款学生人数超过1万名的,必须保证专职工作人员4至5名),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足够的办理窗口数量。受理量大的地区,要配备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咨询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拨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各市、县和高校只能用于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一经查实,将全省通报批评,取消该教育局集体及个人评优资格,扣减下一年度奖励资金。


  (二)做好到期学生贷款催收工作。


  目前已有大量贷款学生进入自付利息阶段,各县、高校级资助中心应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与借款学生、借款学生家庭联系和沟通,了解借款学生就读、就业及经济收入情况,形成联系记录并录入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时,县区资助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催缴逾期贷款本息,催收次数每月不应少于1次,并于月末统计欠息情况,按照要求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填写逾期收缴月报表并逐级上报,同时纳入助学贷款信用档案归档。


  (三)高校毕业生及贷款新生网络答题工作。


  今年,我省继续开展高校贷款毕业学生网络答题与贷款新生网络答题工作,具体工作参见2014年5月9日下发的《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助学贷款诚信教育活动及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和高校认真组织贷款学生答题,贷款学生答题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


  四、落实贷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


  开行省分行于11月25日前对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省级、市(州)级财政分别进行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统计,并书面反馈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预估金额书面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教育部门应在12月15日之前将本级财政所应负担的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划转至省资助办开立在国开行省分行的专户(账户名称:贵州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账号:52101560050174400000,开户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省教育厅于12月20日之前将省级财政及各市(州、地)财政应承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拨付开行省分行。各市(州、地)教育局要早安排、早落实,确保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五、调整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贵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行考核,2014年开始将对部分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增加先进个人奖项。


  (一)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四个等级。


  (二)考核内容


  1、高校助学贷款考核内容为贷款管理规模、提前还款情况、还本付息情况、毕业生数据报送、毕业确认工作情况、风险补偿金及财政贴息落实情况、贷款逾期学生信息填报情况、网络答题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2014年开始,高校助学贷款考核内容中纳入该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率指标。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考核内容为机构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办公条件、制度建设)、信贷管理(贷款资格审查、政策宣传语诚信教育、贷款受理、自付本息回收率)、工作绩效(社会满意度)、风险补偿金及财政贴息落实情况、贷款逾期学生信息填报情况、系统学生数据录入准确率、网络答题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等。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省教育厅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奖励资金及安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经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单位予以表彰,颁发集体奖及先进个人奖;对未达标的高校、市州、县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生源地助学贷款考核不合格的县区,如整改落实后仍不能降低违约率的,将考虑核减贷款数量,直至停止发放贷款。


  各市(州)、县教育局、普通高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助学贷款审批发放工作,同时,加强贷款催收工作力度,做到发放与管理并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贷款工作。


  附件: 1.贵州省高校助学贷款贫困学生亲属联系表


   2.贵州省2014年助学贷款受理期间应急联络人统计表


   3.贵州省市(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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