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双语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16.03.2016  11:33
黔民宗办发〔2016〕14号

  各双语服务基地:

  为进一步做好双语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切实为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存在双语服务需求的少数民族母语地区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培养培训高素质的双语服务人才,提高权益保障水平,各基地要认真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培训双语师资。主要是学前和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双语师资的培养培训。

  二、培养培训民族语言文化、民族语文翻译人才以及行政、司法、广电系统等双语服务人才。

  三、开展双语学术研究。核心为双语教育研究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研究。

  四、译制电影电视图书等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可开通双语广播。

  五、培养培训和储备各语种高层次双语人才。储备和培养民汉双语教师、民族语言文化科研等专业人才。

  各双语服务基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获得立项的项目省民宗委进行适当的经费补助,各基地按1:1进行配套经费安排。

  请各地围绕以上内容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办公室。

  附件:《贵州省双语服务基地项目申报书》样表

  联系人:杜良虎:0851-86867226

  手 机:1359519004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王梅梅:0851-86855757

  手 机:1588553671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贵州省民宗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