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已完成
2014年我省80万亩国家储备林划定任务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承储主体积极、主动、艰辛工作下,历时两个多月圆满完成了划定任务。
按照《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结合我省森林资源和各地经济社会情况,选择73个承储主体,划定80.08万亩储备林,占任务数的100.1%。其中:国有林74.76万亩(占93.36%),集体林5.32万亩(占6.64%);公益林45.71万亩(占57.08%),商品林34.37万亩(占42.92%);天然林6.67万亩(占8.33%),人工林73.41万亩(占91.67%);大径材林78.58万亩(占98.13%),珍贵用材林1.50万亩(占1.87%)。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划定工作,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了储备林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承储主体成立了划定工作组,任务责任明确落实。二是优选承储主体。在各承储主体申报任务的基础上,优选地方积极性高、自然条件优越、中近林资源丰富、有大径材培育经验、交通相对便利、科技支撑能力强的国有林场作为国家储备林承储主体。三是扎实开展划定技术培训。对储备林划定范围、划定条件和划定标准,以及“国家储备林划定管理信息系统”和Arc GIS软件进行了培训。四是加强督导。划定任务下达和技术培训后,省林业厅、市(州)和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时深入到各承储主体,督查指导划定工作。五是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应用Arc GIS软件对全省各承储主体划定的图斑进行 “一张图”式的管理。该技术应用既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好评和肯定,又有利于我省对储备林划定班图的查找、保管和使用。目前,划定的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小班数据已全部录入“国家储备林划定管理信息系统,并已全部通过国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