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用3至5年实施五大工程 保护传统村落
13.05.2015 12:12
本文来源: 新华
近日,贵州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贵州省将实施五大工程,用3至5年时间,把传统村落打造成村民生存发展的美好家园。
在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方面,注重保持传统村落空间、文化、价值的完整性,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合理控制旅游开发,不得建设大型游憩娱乐设施,严禁商业地产开发;在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方面,开展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创建一批生态村;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方面,推动路、水、电、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向传统村落延伸;在实施农村消防改造工程方面,根据村落实际情况优化消防安全布局,重点实施消防“寨改、房改、水改、厨改、电改、路改”的“六改”工程;在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方面,实施传统村落“一村一品、一乡一特”扶持计划、传统村落乡村旅游业发展推进计划、传统村落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发展计划和传统村落村级集体经济培育计划。
按照意见,贵州省将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扶持资金,2015年安排1亿元,2016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1.5亿元以上,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樊成琼)
本文来源: 新华
13.05.201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