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省地税局召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视频会议

09.11.2016  04:0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残疾人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做好今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和残保金征收工作, 11月3日,省残联、省地税局召开按比例就业年审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视频会议,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陈健,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正群出席并讲话,省残联、省地税局相关处(部)室、中心,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残联、地税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视频会议。

      胡正群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帮助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地税局积极与残联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而且实现了保障金征收与税收同步。面对保障金征收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胡正群要求,第一,要深刻认识征收保障金和地税职责转变的重要意义。保障金从代征转为征收,征收对象从企业扩展到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各级地税要转变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第二,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做好申报征缴工作。要系统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成立本辖区内保障金征收减免缓合议委员会,定期对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及时进行催报催缴,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第三,加强政策宣传,精准回应用人单位对缴纳保障金的诉求。要多形式广泛宣传,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自己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促进保障金征收工作顺利开展。要把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的程序、需要的资料、联系方式等在办税大厅公布,方便用人单位申报缴纳。要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征收任务。

      陈健副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省地税局对保障金征收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也为保障金征收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陈健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这次保障金征收体制的改革,是保障金征收工作上的一件大事,必将进一步推动按比例就业工作。各级残联要认真组织学习,学懂学透,掌握政策,严格按规定进行按比例就业年审,管理、使用好保障金,真正将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努力克服困难,按时完成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二是要规范实施,突出重点,全力配合地税局抓好保障金征收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年审工作,把好安置残疾人就业认定关,年审率要达到100%,做到全覆盖,确保用人单位真安置残疾人,残疾人真就业。各级残联要根据分工,加强与地税局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对年审、征收中遇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解答,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绝不能随便推给地税局;要保障残联和地税之间数据交换正常进行,为用人单位年审、缴纳保障金提供方便。三是要加强领导,做好宣传,为保障金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残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合理调配人员,加强一线,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审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宣传按比例就业年审暨征收保障金的消息,积极制作、发放按比例就业年审暨保障金征收相关宣传资料,为按比例就业年审和保障金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视频会上,省残联、省地税局工作人员对保障金年审、征收政策、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