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04.08.2014 12:0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关于领取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
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即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持 合格人员本人的报名表或准考证、身份证、已取得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5楼大厅)1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 5360013。
附件:2013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4.8.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4.08.201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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