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的通知

30.11.2015  16:33

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 文件 核查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字﹝2015﹞52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精神,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2015年11月30日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2015年11月30日前,在贵州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2015年6月30日以后成立而尚未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提交有效的说明材料。

二、报送数量

20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完成的完整的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报送数量为一个项目,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各一份。

三、报送要求

(一)成果文件专业要求

1.报送专业范围(任选其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通用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类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3.成果文件范本详见附件。

(二)报送日期及地点

报送日期:2015年12月1日——12月31日,未在规定日期内报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按未报送成果文件处理。

报送地点: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18楼180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玉  电  话:0851-85360197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