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 文件 核查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字﹝2015﹞52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精神,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1.2015年11月30日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2015年11月30日前,在贵州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2015年6月30日以后成立而尚未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提交有效的说明材料。
二、报送数量
20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完成的完整的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报送数量为一个项目,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各一份。
三、报送要求
(一)成果文件专业要求
1.报送专业范围(任选其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通用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类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3.成果文件范本详见附件。
(二)报送日期及地点
报送日期:2015年12月1日——12月31日,未在规定日期内报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按未报送成果文件处理。
报送地点: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18楼180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玉 电 话:0851-85360197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