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度已结题科研项目的通知

04.03.2015  14:57

  黔教办审〔2015〕55号


省直各高校:


  为加强省直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省教育厅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对省直高校科研经费的专项审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2014年结题的项目(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请各高校统计汇总2014年度已结题项目,按附件1、附件2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审计处,电子文档传邮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三、各高校应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配合此项工作。


  四、审计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五、请各高校将2014年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一并报送。


  附件: 1.2014年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调查表


   2.学校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调查表


   3.省直各高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联系人名单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联系人:刘俊杰,电话:0851-85287040、1808515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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