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贵州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国家安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检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检察院机关干警;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领会“五个必由之路”“五个有利条件”重大论断的深刻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深入推进 “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为建设法治贵州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四、行动计划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省检察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省检察院机关2022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列入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内容;将《宪法》学习教育列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6.结合检察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提升释法说理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向司法办案对象及相关群众及时宣讲法律、政策规定,将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加强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的整理和发布。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
7.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将《民法典》纳入培训内容。
8.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落实。走进学校,结合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编发《人民检察—贵州版》,认真做好检察理论刊物编辑,努力打造全省检察工作研究成果展示平台。
10. 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
11.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宣传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12.通过省检察院“两微一端”、贵州检察官网、抖音、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年内发布不少于4个普法信息;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年内发布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创作推广宣传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群众性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
五、责任领导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董 昕
六、联系方式
联络员:胡 确
电 话:085186697753、1827508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