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度自然灾害情况

06.01.2016  13:19
    经省减灾办、省民政厅会同省政府应急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部门及省减灾委专家委部分专家会商核定,2015年贵州省自然灾害情况如下:      一、灾情概况     2015年,贵州省自然灾害频繁发生,2月初,黔东南州、黔南州局地遭受低温冷冻;3月30日剑河县发生5.5级地震,是建国以来贵州境内发生的震级最高的地震灾害;4月份黔南州、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局地出现持续春旱;汛期全省出现较大范围风雹、暴雨洪涝、滑坡等灾害,其中灾情突出的是“5.14”、“5.18”、“5.26”、“6.02”等强降雨天气和暴雨洪涝灾害,雷山、松桃、贵定等县遭受暴雨洪涝灾害较为严重;5月20日云岩区发生山体滑坡灾害,导致一栋35套房屋的城市居民楼倒塌,死亡16人;9月份息烽等县局地遭受生物灾害。全省共86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部分地方重复受灾;受灾人口594.5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8.81万人,因灾死亡失踪68人;农作物受灾22.10万公顷,绝收2.93万公顷;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16377户43518间,一般损坏民房49340户109993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4.53亿元。     二、灾情总体评价     综合来看,2015年全省自然灾害总体灾情较常年偏轻。一是受灾人口低于近5年平均值。全年受灾人口594.55万人,较近5年平均值减少992.43万人。二是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低于近5年平均值。全省因灾死亡(失踪)人口68人,较近5年平均值减少13人,是近5年来最少的一年。三是因灾转移安置人口低于近5年平均值。全年全省因灾转移安置人口18.81万人,较近5年平均值减少992.43万人,是近5年来因灾转移安置人数第二少的年份。四是因灾直接经济损失低于近5年平均值。全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4.53亿元,较近5年平均值减少65.65亿元.     全省86个受灾县(市、区)中,重灾的有21个,中灾的有59个,轻灾的有6个,分别占总数的24.42%、68.60%、6.98%。低温冷冻灾害主要发生在黔东南州、黔南州;旱灾主要发生在黔南州、黔西南州;风雹灾以毕节市、黔东南州为重;洪涝灾害以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为重;地震灾害主要发生黔东南州;生物灾害发生在铜仁市、贵阳市、安顺市;山体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灾害全省范围均有发生;对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民房火灾事故,以黔东南州为重。     三、灾情特点分析     2015年贵州自然灾害灾情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极端降水频发,灾害强度大。2015年,我省平均降雨量较多年同期偏多10%,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汛期强降雨天气频繁,先后出现区域性暴雨24次,极端降水事件9次,为1961年以来汛期降雨量最多一年。出现特大暴雨2县次、大暴雨160县次、暴雨300县次,全省总体呈现降雨次数多但是单次覆盖面小的特点。强降雨引发暴雨洪涝灾害以及滑坡等次生灾害,大量河水迅猛上涨,清水江、舞阳河、石阡河、巴拉河等20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8次、超警戒水位洪水21次。二是重灾地方城镇受灾程度重于农村。汛期雷山、松桃、贵定、镇宁等县先后遭到暴雨袭击并引发严重城市内涝,导致县城停水停电,城区内低洼路段严重积水,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5月20日,云岩区发生较为严重山体滑坡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三是地震和旱灾影响大。剑河县发生的5.5级地震,震级高,影响大。但除1人受轻伤、少量房屋轻微受损以及部分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损坏外,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以及房屋倒塌等严重后果。黔南州、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等地发生持续春旱,对春耕生产及人畜饮水造成一定影响。但总体灾情不重,4月下旬各地旱情陆续解除。四是风雹灾害较近年同期偏轻。常年易发生风雹灾的安顺市、黔南州长顺、惠水一线以及贵阳市的开阳、修文、息烽等地方,2015年风雹灾情均较往年偏轻。五是集中连片民房火灾事故发案率低于往年,零星民房火灾事故依然偏高。剑河县接连发生两起集中连片民房火灾事故,时有零星民房火灾发生,烧毁房屋960户3394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