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各市(州)政府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各市(州)政府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其中贵阳市的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其余8市(州)考核结果为“完成”。
经初步核算,2013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91%,累计完成“十二五”目标进度任务的72%,超额完成下降3.12%的年度目标。经综合评分,贵阳市考核得分为96分,毕节市、安顺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东南自治州、遵义市、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考核得分分别为94.9、91.0、90.9、89.3、89.0、87.4、87.4、81.9分。
据了解,2013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各市(州)节能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将本地节能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特区)、各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严格执行能评、环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节能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部分市(州)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制定了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实施进一步推进,全省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57个,争取到节能技改中央财政奖励项目9个,省财政安排资金3120万元,实施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59个;重点领域节能进一步拓宽,在建筑节能方面,有序推广绿色建筑;在交通节能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交通运输节能政策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农业和农村领域节能方面,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农机具,着力推进农村沼气池等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节能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专门机构负责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节能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设立了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和节能监察机构,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高能耗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方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