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贵州检察工作亮点回眸
核心提示: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服务经济发展更加自觉,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有效,贵州检察工作亮点频出,正在向全国先进行列迈进。我们通过新闻回眸的方式,梳理一下2015年检察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新成效。
百场“两长”座谈 服务企业发展
2015年10月,省委书记陈敏尔批示肯定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的做法:检察机关立足自身特点,开展“两长座谈会”活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措施很实、成效很好。希望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进一步扩大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检察日报》和《贵州日报 》先后做了相关报道。
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措施530余项,与2553家企业召开检察长·董事长 “两长”座谈会106场,制定服务企业制度95个,提供法律服务8.2万次。
守住青山绿水生态底线 构筑生态环保法律“防火墙”
2015年2月,我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2015年7月,省委书记陈敏尔批示肯定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敢于“亮剑”,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有效构筑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防火墙’。省政协主席王富玉,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等多位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法制日报》、《检察日报》、《贵州日报》先后做了相关报道。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名列全国第一;批准逮捕滥伐盗伐、污染环境等犯罪为十年来最多。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补植复绿”基地110个,发出检察建议2399份,补植454万余株,复绿4.47万亩,用检察建议促进“补植复绿”名列全国第一。两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监督案例”。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督促起诉工作
2015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所作的关于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同意了该报告,并充分肯定我省检察机关督促起诉工作取得的成效,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宽督促起诉工作的监督领域、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检察日报》做了相关报道。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督促起诉专题报告后提出的要求,加大督促起诉力度,共办理案件8782件,收回国有资金16.4亿元,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
规范司法专项工作全国领先
2015年12月25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该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品案件点评会,对14件规范司法精品案件进行点评。此次点评的14件案件是从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所办理案件中挑选出来的精品代表,案件质量高,办案程序规范,效果好。《检察日报》、《贵州日报》先后进行了报道。
2015年,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省检察院明确了重点整改的112种司法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了8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2名。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得到省委、最高检的肯定,最高检先后4次向全国推广我省经验。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为贵州检察工作点赞
2015年9月,省检察院邀请50余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及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忠实履职,令人印象深刻,我们的检察院让人民满意放心。”视察中,代表委员们从不同角度发表对检察工作的看法,点赞贵州检察工作。《检察日报》、《贵州日报》先后进行了报道。
任命首批员额制检察官 推进办案责任制多项改革
2015年10月,省检察院举行第一批试点检察院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颁证暨宣誓仪式,85人被任命为第一批试点检察院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并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同时,省检察院积极推进办案责任制等多项改革。通过改革,试点检察院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办案质量大大提高,司法属性更加凸显,实现了中央提出的“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检察日报》、《贵州日报》先后做了相关报道。
出台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
2015年8月,经最高检正式批复同意,省检察院印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实施方案》,对贵州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试点案件范围、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提起公益诉讼28件。我省办理的“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先后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被中国法学会、环保部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并授奖牌。《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先后做了相关报道。
2案件上榜“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
2015年12月,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揭晓,省检察院办理的石阡县行政许可纠纷案和金沙县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精品案件”。此外,两件民事抗诉案件入选优秀案件。《检察日报》、《贵州日报》先后做了相关报道。
一年来,省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的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防冤假错案,在全国率先出台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指导意见。经立案复查并于2015年4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杨明故意杀人案,当事人服刑20年后改判无罪,受到最高检的肯定。
1案收入最高检发布涉医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15年6月,最高检举行“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新闻发布会,并发布9起涉医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黎平县检察院办理的贺某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检察日报》做了相关报道。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大金融犯罪打击力度,高度重视检察环节信访工作,群众信访办结率100%。建成全省三级检察院与最高检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覆盖率达100%。
全力服务群众 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
2015年7月,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该平台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渠道于一身,融实体平台、网上平台、通信平台于一体,整合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多种功能,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
此外,省检察院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建设,省市县三级院实现“两微”全覆盖,“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和12309客户端入选“全国十佳检察微信”和“全国十佳检察客户端”。《检察日报》、《贵州日报》先后做了相关报道。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