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 贵州省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贵州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由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开展经常性的救灾备灾工作、社会募捐和筹措救灾款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骨髓)、器官、遗体自愿捐献的宣传、动员和有关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
5.对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组织红十字医疗机构开展义诊、卫生救护等活动。
7.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8.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和其他人道主义工作。
9.完成省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会内设5个处室,下属3个正县级事业单位和1个基金会。分别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贵州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干细胞管理中心,差额拨款)、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备灾中心,差额拨款)、贵州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自收自支)和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会部门决算包括:省本级决算、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备灾中心两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决算。
二、 贵州省红十字会 2015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 贵州省红十字会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红十字会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302.13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581.47万元,降低了30.87%。主要原因是:2015年备灾救助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收支比2014年少。(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红十字会 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80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6.96万元,占93.02%;其他收入56.08万元,占6.98%,其他收入构成为:彩票公益金项目、无偿献血宣传项目、会费及利息等。
(三)贵州省红十字会 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95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66万元,占总支出1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40万元,占总支出75.96%,住房保障支出22.49万元,占总支出2.35%,其他支出34.46万元,占总支出3.61%,其他支出构成为彩票公益金项目、无偿献血宣传项目等。年末总结转和结余347.12万元。
(四)贵州省红十字会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80.60万元(见公开表4合计表),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603.47万元,降低了35.83%。主要原因是:2015年备灾救助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收支比2014年少。
(五)贵州省红十字会 2015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22%。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450.65万元,降低了33.37%,主要原因是:2015年备灾救助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支出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517.5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相关人员经费,共计41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支出为367.01万元;退休费、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48.73万元。
‚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及购买办公设备等一般公用支出101.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67%。
(2)项目支出382.2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①培训、宣传项目经费:24.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53%。
②大众卫生及供水救援队项目:9.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5%。
③财政专项业务费及宣传费:3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85%。
④备灾中心工作项目经费:69.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13%。
⑤救灾物资储运经费:23.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15%。
⑥备灾救助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经费:172.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17%。
⑦救灾物资仓库运行经费:52.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6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91.34万元,支出决算为899.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2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仍有备灾救助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支出;二是2015年追加新项目(大众卫生及供水救援队项目、救灾物资仓库运行经费)。
其中:
(1)208(类)16(款)01(项)一般行政运行:当年预算为186.43万元,支出决算为410.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2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灾及项目援建任务增加,造成行政运行成本决算大于预算。
(2)208(类)16(款)99(项)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当年预算为18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94.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2015年追加新项目(大众卫生及供水救援队项目、救灾物资仓库运行经费)
(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22.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为备灾救助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经费,当年无预算,使用上年结转费用,支出决算为172.66万元。
(六)贵州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贵州省红十字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56万元,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增长30.80%,增加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68万元,占35.99%,比上年增加了5.17万元,增长了342.38%,原因为2015年度出国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24万元,占60.56%,比上年减少0.92万元,降低了7.57%,降低的原因是根据《贵州省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厉行节约,加大了公车管理力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3.45%,比上年增加了0.12万元,增长了23.08%,原因是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举办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图云关系列纪念活动,接待参加活动相关人员,因此接待费大于2014年度。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68万元。2015年度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2人次,主要是因公境外培训及业务考察。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资金,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具体部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支出决算1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总会、其他兄弟红会检查指导工作、以及经验交流的接待及参加70周年系列活动志愿者及相关人员等。2015年度我会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1万元,比2014年增加45.85万元,增长了84.6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用支出及差旅费调整标准等。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6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些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款)红十字事业、01(项)行政运行。
(十八)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款)红十字事业、99(项)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十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01(项)住房公积金。
(二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款)群众团体事务、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