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推进工作会议

22.05.2017  18:11

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省政府法制办制定了《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并将《规定》印发各办领导及各处室。为将《规定》更好的贯彻落实,根据办主任唐林同志批示要求,2017年5月19日,省政府法制办李兵副主任召集办各处室负责同志召开了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推进工作会议。

会上,综合处(人事处)王剑波同志对《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逐条进行讲解,各处室负责同志对本处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进度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各处负责同志汇报后,李兵副主任强调,各承办处室要认真落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切实把握建议提案需要解决的问题,让代表满意,让委员满意。并就此提出相关要求,一要顾全大局,明确职责。要按照目标绩效考核要求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二要积极主动和协办单位联系、协商,邀请协办单位共同参加与建议、提案的办理。三要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对建议提案进行答复,同时在建议提案办理系统销账,如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回复需要延期的建议提案及时与综合处(人事处)沟通。四要按规范的建议提案答复格式进行答复,对应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要及时在我办门户网站以全文公开形式予以公开。五要对内容可能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办理复文严格按照涉密程序规定流程办理。(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李兴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