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召开2018年建议提案交办会
省环境保护厅召开2018年建议提案交办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3日省政府召开的2018年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安排部署省环境保护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4月8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2018年建议提案交办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4月3日省政府召开的2018年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集体学习了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就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再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陈鸣明,省政协副主席、秘书长任湘生讲话精神。
姜平副厅长要求,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增强办理建议提案的政治责任感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要求,办好建议提案。二是强化办理沟通和协商,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坚持不沟通不答复,代表委员不满意不答复。三是注重实效,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坚持高质量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有回音,着力加强沟通协作、突出办理重点、强化“回头看”,切实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体现在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上。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好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要坚持开诚布公,严格依法办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原则,做得到的一定要落实办好,做不到的要直言不讳,根据法律、政策等做好答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五是落实责任,严格按时限完成办理任务。各承办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所有办理意见都要严格审核并按程序报厅领导签发。同时,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于独办或分办的建议提案,独办单位、分办单位要于6月30日前答复代表或提案者。主会办的建议提案,各会办单位要于5月31日前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并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答复意见,于6月30日前答复代表或提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