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贵州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开放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厅党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省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完善厅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厅机关处室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18年第24次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充实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部门职责,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管,有力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贵州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事项细化,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机关电子公文办理流程,对“发文单”上明确是否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是否已进行合法性审查、是否已进行公平性审查等内容,通过电子公文系统自动提取主动公开事项,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2018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二级考评内容,以目标促公开、以公开促工作,强化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门户网站健康运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卓有成效。门户网站共开设80余个栏目,重点打造政务公开栏目。根据国务院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发布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年度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及回应、政民互动、权责清单、重点领域信息”等重点内容。2018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000余条。省民政厅门户网、电子政务网均获得省直部门第11名排位,参加省政府组织的网站创新经验介绍,省民政厅专门作专题现场演示。通过省民政厅微信、微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共发布信息1900余条。在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新闻平台开通贵州省民政厅专号,同步发布贵州民政相关政务类、政策类信息3000多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贵州省民政厅围绕省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
(一)2018年公开各类信息9394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9条。其中:政务公开543条、规范性文件41条、政策法规50条、规划计划3条、统计数据17条、权责清单33条、人事信息14条、建议提案45条、新闻发布会1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建议提案办理45件。2018年,我厅承办建议提案共87件,其中:主办的省政府系统建议19件、政协提案19件。会办的省政府系统建议8件;政协提案22件。承办的省委办公厅转办政协提案19件。内容涉及社会福利及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救助、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方面。均在完成时限内办理完毕,除含敏感信息外均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按期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理质量有效提升。
(三)通过贵州民政新浪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83余条;通过“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899余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州广播电视台、中国社会报、当代贵州、中国民政等发布新闻报道1000余篇。
(四)在厅网站开通重点领域信息栏目,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福彩公益金”“福利慈善”“规划计划”“双公示”“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等栏目。公开重要信息200余条。
(五)利用《贵州民政》杂志主动公开、宣传、讲解民政各类政策法规。全年共编印《贵州民政》杂志4期。
(六)认真做好政务信箱、信息公开意见箱、在线访谈专栏等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政民互动工作,回应公众关切。我厅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厅长信箱、投诉举报箱、党风廉政意见箱、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政务信息信箱,广泛接收群众来信来函,全年接收181件来信,全部处理反馈,并公开43件。通过留言平台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确保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办结公开等工作。2018年,在线访谈栏目公布省民政厅参加省政府高端在线访谈信息2次。
(七)“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9·5中华慈善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有针对性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省民政厅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的审核工作,能公开的信息均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信息也给予答复。内容坚持通俗、扼要、准确、明晰的原则,必要时采取书面、邮件以及电话同步答复,为申请人解疑释惑。通过门户网站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答复办结8件。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事项。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结合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努力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民政兜底脱贫、加快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等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宣传解读、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厅门户网站更新,进一步抓好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网络发言人等新媒体的作用。二是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增强规范性,改进完善办理方式,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三是做好门户网站便民平台建设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9年3月26日
附件:省民政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9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5.政务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15 |
2.政协提案 | 条 | 30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7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0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0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1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5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0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数 | 人 | 2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6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