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开展2016年桶装饮用水专项治理
08.08.2016 16:4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桶装饮用水是人民群众日常重要消费食品,随着新标准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实施和DBS 52/008-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泉水》的修订实施,饮用水监管要求有所变化,桶装饮用水的质量控制上出现新问题。为保障辖区桶装饮用水食品安全,金沙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2016年桶装饮用水治理工作。
首先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与自查,一是组织监管人员和企业积极参与、会同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草拟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性管理制度,在全市行业内推行使用;二是组织辖区11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到市食药监局进行宣贯培;三是要求企业开展自查、排查,根据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其次是开展县内桶装水生产企业检查,一是严格实施水源点保护;二是严格执行桶、盖的清洗、消毒、精洗程序;三是严禁人工灌装和压盖;四是严格实施产品出厂检验。
再次是开展县外桶装水在我县销售的检查,一是严格查验生产者生产许可等资质;二是严格实施卫生控制;三是严格实施标签管理。
此次专项治理共在共检查了71家桶装水销售商和1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已下达了警示通知,要求限期改正。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管理,着实提升了辖区瓶(桶)装饮用水质量。
(金沙县市场监管局供稿)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8.08.2016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