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族地区农村贫困情况

18.04.2016  16:08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万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测算,2015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为1813万人,比上年减少392万人。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32.5%,比上年(31.4%)略有增加,高1.1个百分点。民族八省区减贫率为17.8%,全国同期减贫率为20.6%,民族八省区减贫速度慢于全国。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即贫困发生率为12.1%,比全国(5.7%)高6.4个百分点。

  2010-2015年,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而同期八省区农村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17%左右。从减贫率来看,2011-2015年,八省区减贫率分别为22.3%、20.3%、17.9%、13.9%、17.8%,全国同期为26.1%、19.1%、16.7%、14.9%、20.6%,前四年,八省区与全国减贫速度都在逐年下降,到2015年减贫速度明显加快,这反映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扶贫开发新阶段,中央和地方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精准施策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形成了全党全社会合力攻坚的新局面。

  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原因,困难群众多、群众困难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贫困人口为1430万人,占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的79%,主要分布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滇西边境山区和乌蒙山片区。全国832个片区和重点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县421个、占51%。民族八省区减贫速度近两年慢于全国,进一步表明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难度越来越大。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是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冲刺期的聚焦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最短板。“十三五”期间,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更应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根据少数民族群众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高扶贫实效,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确保如期啃下少数民族脱贫这块最硬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