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展2016年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8.10.2016  16:07

  贵州省开展2016年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阳市展开督察

  10月17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始对贵阳市展开督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贵州省组织开展2016年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高规格成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7月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8月24日正式印发。《方案》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督察对象与督察组织、督察内容、督察实施、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对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10月8日,全省环境保护督察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当前贵州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巩固和加强来之不易的生态环境成果、保住创模成果、守好“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生态底线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全面推进“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作为今年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第一站,督察组进驻贵阳,重点督察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推动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

  近年来,贵阳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但据有关部门监测反映,局部地方存在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成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瓶颈制约,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

  此次督察将主要针对贵阳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县区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报道、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督察期间,督察组设立邮政举报信箱,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第25号信箱;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号码为0851-84777407,从10月17日至10月31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6时,受理群众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来信、来电。(来源: 贵州日报 作者:王璐瑶 刘定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