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30年的乡村教师可申请国家荣誉证书 30日前报送

15.06.2016  14:47

从教30年乡村教师国家颁发荣誉证书

名单30日前报送到贵州省教育厅

    14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颁发对象为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的学校管理干部,符合条件的也纳入颁发范围。

    任教年限指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累计周年数。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乡村教育教学工作,前后任教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任教年限。离退休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截止至离退休年月。

    荣誉证书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以两部名义联合颁发。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相关表格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记者 郑佳佳)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