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6年7月 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剑川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此次省本级预算调整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下达的2016年我省债务新增限额中,一般债务57亿元需按规定用途对年初安排作调整,并列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根据发展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等,统筹安排用于对市县一次性转移支付补助、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等,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的2482.52亿元调整为2599.2亿元,增加116.68亿元;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的2482.12亿元调整为2599.2亿元,增加117.08亿元,收支平衡。
二、2016年我省债务新增限额中专项债务7亿元按同等规模安排相应支出后,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由年初预算的36.83亿元调整为43.83亿元,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合我省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不断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加强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有效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认真抓好债券发行、管理及使用,落实使用项目并及时拨付到位。切实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使用绩效评价。密切关注、监测各地可能出现的潜在或者隐形债务,努力防范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